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索引号
011081061/2022-41388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1日 15:24:45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2020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2020单位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国家、省有关南水北调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提出我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实施意见。

(二)参与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相关规划的编制、申报,项目争取和实施工作。

(三)参与南水北调水源区配套工程、水资源调度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节水护水、文物保护、生态补偿等课题研究,协助有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项目及技术支持。

(四)参与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及联络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对口协作项目。

(五)协调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丹江口水库管理区主管单位相关事项。

(六)参与南水北调水源区饮用水源安全及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七)开展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宣传及节水护水教育培训。

(八)指导协调县市区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单位构成

根据单位职责,市南调中心下设4个机构:办公室、调查研究科,水源保护科、宣传教育科。

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实有在职人数10人,退休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2020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0年收入总计358.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83.48万元,2020年本年收入275.02万元),与2019年收入349.5万元增加9万元,增加原因为财政追加南水北调宣传画册经费;支出总计358.5万元,与2019年支出总计356.7万元增加1.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本年追加项目经费;本年结余51.91万元。

二、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收入合计3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0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3.4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3.3%。

三、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支出合计358.5万元(含上年结余结转支出),本年结余5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6.7%。基本支出221.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7.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4万元);项目支85.57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2020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5.02万元,支出275.02万元。与2019当年收入266.0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万元,增加3.4%(增加原因财政追加南水北调宣传画册经费2019当年支出266.0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万元,增加3.4%(增加原因财政追加南水北调宣传画册经费

单位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5.02万元,年初收入预算206.9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07万元增加原因:一是追加退休人员目标考核奖二是追加人员经费、南水北调宣传画册经费。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7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与年初预算206.9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5%;卫生健康支出10.93万元,占总支出的4%;农林水支出248.96万元,占总支出的90.5%住房保障支出13.63万元,占总支出的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南调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95万元,支出决算为27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万元,原因为追加退休人员目标考核奖,农林水支出增加66.57万元,原因为追加人员经费南水北调宣传画册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南调中心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七、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南调中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践行勤廉节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2020市南调中心“三公经费”支出0.83万元,比年初预算的7.32万元减少6.49万元,减少88.7减少原因受疫情影响,出差次数减少,车辆使用次数减少,比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2.48万元减少1.65万元,减少66.4%。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28万元减少1.51万元,较上年支出1.99万元减少1.2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出差次数减少,车辆使用次数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

3、公务接待费0.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04万元减少4.98万元,较上年支出0.49万元减少0.43万元减少原因由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1批次8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7.03万元减少了3.63万元降低13.4%,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9决算数33.81万元减少1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中:办公费2.03万元;印刷费0.6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0.49万元;维修(护)费0.25万元;委托业务费5.64万元;工会经费4.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3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9万元,其中:

1.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9万元

2.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6万元。

3.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为用于公务出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5.9%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效果较好。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市南调中心2020年度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预算数为358.71万元,执行数为306.59万元,完成预算的85.47%。本次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具体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水北调综合协调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课题研究2篇;二是通报、专报编发每月1次;三是神定河、泗河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犟河、官山河水质为Ⅲ类;剑河水质Ⅱ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本项目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具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2:2020年度南水北调综合协调经费项目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由于我单位人员较少,故未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规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南调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市南调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