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关于湖北省十堰市招商兰溪谷项目(21号地块招商花园城)等 2个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日期: 2022-12-21 09:17:23
水保科
来源: 市水利和湖泊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212月20日我局接受了湖北省十堰市招商兰溪谷项目(21号地块招商花园城)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2月20日-2023年1月10日。

联系电话:0719-8116314

   真:0719-8116314

通讯地址:十堰市东山路6号

   编:442000

十堰市202212月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报备情况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报备时间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湖北省十堰市招商兰溪谷项目(21号地块招商花园城)

湖北华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华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12.20

https://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167981

湖北省十堰市招商兰溪谷项目(23号地块二期)

湖北华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华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12.20

https://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167997

责任编辑: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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