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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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6号,邮编:442000,联系电话0719-81163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水利领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咨询服务、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政务公开质量得到提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负面清单中涵盖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水利和湖泊局发布各类信息共1019,其中:“十堰水利”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722条,微博发表57篇,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85条,十堰政府网发布水利信息55条。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权力运行结果、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政策文件等多方面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形成“横向到、纵向到”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及时进行网上公开。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的网络平台,解疑解惑,及时回应网民留言,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用真实的声音赢得舆论先机。四是坚决抓好整改。坚决扛起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优化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16个问题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明确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做好基础栏目的维护,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将政务公开作为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未按要求提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资料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对应的考核分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0.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问题整改情况

对第三方机构测评、专项测评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等反馈内容,做好问题归档与总结,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照要求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2023年存在的问题

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比如,在公开招录栏目,因2023年我局未招录人员,就没有主动转发市里的招录公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16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3件(主办件6件、会办件7件),市政协提案3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2件)。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截止12月底,16件市级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7件主办件按程序公开到位,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2件省人大建议均按时上报市政府督查室。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