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利水电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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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市水利水电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市水利水电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基本取向,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政务公开是一个动态发展和不断变化的过程。为进一步做好涉水政务公开工作,保障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十堰水利”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具体抓,业务科室配合抓,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完善,内容保障。进一步完善《市水利水电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实施细则》,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体系,从而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信息公开规范约束机制。严格按照与时俱进的原则,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不断予以规范和完善,认真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足、充实和已公开内容的更新。

(三)注重质量,严格审核。我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把与群众切身利益、效能廉政建设和促进地方经济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便于群众及时了解十堰水利动态、部门办事指南、规费征收标准、项目建设信息及各项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我局还坚持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对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全年无泄密责任事故发生,并形成完整的政务公开记录。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取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内容包括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实施的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水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市水利局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水政监察支队监督电话、电子信箱;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2012年,我局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24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多条,通过十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布信息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提供《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2012年,我局尚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无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面对社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完善。 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有关水利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2、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相关政府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