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061/2020-15904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16:25:52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文号

陈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库区清漂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库区水质工作,采取种种措施解决库区清漂难题,但受清漂投入不够、清理设施滞后、人员配备不足等因素影响,库区清漂工作依然压力较大。

一、开展的工作

一是依托现有船舶开展丹江口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丹江口市现有2艘清漂船,主要负责大坝周边日常清漂工作,库区沿线漂浮物清理主要由各镇(办、处、区)保洁员兼顾进行。一旦受汛期降雨影响,库区漂浮物大量聚集时,将临时租用农用船、渔船同步开展清漂工作。2019年9-10月,共发现库区漂浮物66处,清理漂浮物5000余吨。

二是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及处理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升辖区污染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丹江口市投入120余万元打造综合污染物回收船1艘,生活污水接收箱6个,购置真空式收油机1台,负责收集辖区内船舶所产生的污染物。建设了防污染应急装备库,购置储备围油栏500米、吸油毡80包等应急物资。

三是积极开展港口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活动。建立“日自查、月抽查、季反馈”制度,由水运企业和船舶经营业主每天自查,建立工作台账;海事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每月不定期开展港口船舶防污染联合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水运企业、船舶单位安全及防污染工作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要求营运船舶安装配置生活污水储存箱(柜)、污油水箱(柜)及生活垃圾桶,对船舶污染物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四是以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河流水体管护。明确了各级入库河流河长,全面开展检查和巡河。成立民间河湖长护河队,丹江口市以“红色引领、绿色发展、党员带头、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党员护水队伍达到20支,在党员带领下,已有35支民间河湖长组织参加巡河护河。同时,围绕库区生态环境、禁捕退捕、“三清”成果巩固等重点工作,加大巡查执法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库区清漂投入不够。目前工作经费仅为丹江口市本级财政资金,清漂设备租赁费、转运费、人工费缺口较大;二是无固定清漂人员、无专业救援抢险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设立库区清漂公益岗,足额配备保洁员。二是积极争取将丹江口库区清漂设施、码头、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纳入省、市"十四五”规划。三是加强督办考核,进一步压实涉库涉水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四是加强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尤其是汛期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加强对清漂上岸的垃圾存放、转运、处置的监管,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