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道管理处

机构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华源巷1号
电话
8664086
传真
0719--8202101
电子邮件
syslsdj@163.com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14:58:02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2、负责城区河道的防汛工作。

  3、负责城区河道防洪工程的建设组织实施、维护和管理。

  4、负责管理范围内河道的环境卫生。

  5、对城区主行洪河道及防洪沟提出总体建设及管理的规划和利用建议。

  6、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及水事纠纷调解。

  7、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建设项目管理。

  8、张湾蔬菜市场经营管理。

  9、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管理范围内河道及防洪沟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