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洪保安。主要是严格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汛限水位蓄水,每年的5—10月的汛期,处机关及各水库坚持24小时值班,按要求向市防办报送水雨情资料。各水库需要溢洪时,征得防办同意后,严格按其下达的指令溢洪。若各水工建筑发生险情时,按各水库的防汛抢险预案进行。
2、城市供源水。我处所辖的六座水库,除长坪水库没有为城市提供源水外,其它五座水库均担负为东汽水厂和市自来水公司、市热电厂提供工业、生活用源水的任务。在供水过程中,我们水库根据下游供水车间的用水量和水库水量的多少进行,科学合理调度,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为东汽水厂和市自来水公司、市热电厂提供优质服务。
3、工程管理:主要是按照省政府234号令《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进行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和小型工程维修。
4、水政执法:主要是市水政监察支队授权我处对违反水行政法律、法规行为予以处罚和水事纠纷予以调解。
5、渔政执法:若发现违反渔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报市渔政处予以处罚。
联系电话:889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