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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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14:48:13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政策文件、工作部署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承担市河湖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河道、湖泊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综合利用及水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