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索引号
011081061/2019-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8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文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湖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鄂办发[2013]22号文)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十堰中心城区城镇生活、工业供水为主,通过退还被城市挤占的生态用水,改善受水区的用水条件和水生态环境,为改善百二河城区段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1、供水范围

  工程供水范围为十堰市中心城区(不含郧阳区),即张湾区的花果、红卫、车城路和汉江路街道办事处和柏林镇,茅箭区的武当路、二堰、五堰、白浪街道办事处。

  2、水资源配置方案

  规划水平年供水优先使用马家河水库和茅塔河水库向十堰城区供水,城区不足供水量全部由新建潘口水库引水工程提供;潘口水库引水先由引水干线引至马家河水库,再设支线分别引入茅塔河水库、百二河水库和城区各水厂,提供十堰城区生活、工业用水以及百二河生态补水。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为1.66亿立方米。

  3、潘口水库自流输水方案

  受水区形成马家河水库、茅塔河水库与潘口水库的区域外水源联合供水格局,城区基本维持现有水厂,此外新建一座水厂以满足设计水平年供水需求,引水同时兼顾百二河水库生态补水需求;马家河水库、茅塔河水库内预留应急备用库容作为受水区应急备用水源。

  4、工程等级

  本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调水工程,取水口建筑物为3级,霍河、羊套沟、君地河倒虹吸为2级,引水隧洞和其他渠系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为4级。

  5、项目法人

  十堰市城市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6、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54个月。

  7、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2018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222530万元。资金来源为十堰市自筹为主,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如中央投资不能如期到位,由十堰市按承诺自筹资金解决。

  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获得批复,与工程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取水许可、工程选址方案、建设用地预审等专题均已获批。

  四、公众意见征求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诉求、分析评估风险因素,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均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十堰市城市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一堰路24

  联系人:李鑫

  电话:13797831123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

  联系人:熊洁

  电话:027-87251120

  传真:027-8725112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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