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湖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鄂办发[2013]22号文)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十堰中心城区城镇生活、工业供水为主,通过退还被城市挤占的生态用水,改善受水区的用水条件和水生态环境,为改善百二河城区段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1、供水范围
工程供水范围为十堰市中心城区(不含郧阳区),即张湾区的花果、红卫、车城路和汉江路街道办事处和柏林镇,茅箭区的武当路、二堰、五堰、白浪街道办事处。
2、水资源配置方案
规划水平年供水优先使用马家河水库和茅塔河水库向十堰城区供水,城区不足供水量全部由新建潘口水库引水工程提供;潘口水库引水先由引水干线引至马家河水库,再设支线分别引入茅塔河水库、百二河水库和城区各水厂,提供十堰城区生活、工业用水以及百二河生态补水。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为1.66亿立方米。
3、潘口水库自流输水方案
受水区形成马家河水库、茅塔河水库与潘口水库的区域外水源联合供水格局,城区基本维持现有水厂,此外新建一座水厂以满足设计水平年供水需求,引水同时兼顾百二河水库生态补水需求;马家河水库、茅塔河水库内预留应急备用库容作为受水区应急备用水源。
4、工程等级
本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调水工程,取水口建筑物为3级,霍河、羊套沟、君地河倒虹吸为2级,引水隧洞和其他渠系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为4级。
5、项目法人
十堰市城市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6、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54个月。
7、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按2018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222530万元。资金来源为十堰市自筹为主,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如中央投资不能如期到位,由十堰市按承诺自筹资金解决。
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获得批复,与工程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取水许可、工程选址方案、建设用地预审等专题均已获批。
四、公众意见征求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诉求、分析评估风险因素,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均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十堰市城市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一堰路2号4幢
联系人:李鑫
电话:13797831123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联系人:熊洁
电话:027-87251120
传真:027-8725112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