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12月
据《2020年十堰市水资源公报》,2020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117.25亿立方米(含地下水43.60亿立方米),入境水量267.92亿立方米,出境水量406.54亿立方米。全市总供水量8.5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占99.0%,地下水源占0.1%,污水处理回用占0.9%。我市多年平均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400余立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堰市的水资源有三大特点:
1)客水资源丰富。十堰市多年平均降水量828.6mm,多年平均水资源量85.38亿立方米,径流深361.2毫米。汉江多年平均入境水量为285.6亿立方米。
2)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十堰市降水量总趋势是自西南向腹地及西北递减,全市变化范围在750~1500毫米之间,南北相差达2倍;南部多年平均径流深在392.8~684.0毫米,北部多年平均径流深在255.0~301.5毫米。
3)水资源时间分配不均,水旱灾害频繁。在时间分布上,十堰市多年平均降水量有70%以上集中在5~10月;汛期径流量占全年的70~80%,最大径流量多发生在7~9月,径流年内分配极为不均。由于水资源量年内、年际分布不均及可调蓄水量限制,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仍然存在。
十堰市水能资源丰富,全市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达500多万kw,占湖北省蕴藏总量的四分之一;其中可供开发利用的有350万kw,占湖北省可开发水能资源的10%以上。
河流水系:十堰市地处鄂西北山区,全市沟壑纵横,河流众多,大小河流共有 2489 条。其中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有3 条,10000~1000平方公里有 8 条,1000~100平方公里有72条,100~50平方公里有 70 条,50平方公里以下有 2336 条,均属汉江水系。除房县马栏河汇入南河后流入丹江口水库下游外,其余均流入丹江库区。其主要河流除汉江外,还有堵河、丹江、金钱河、天河、滔河、马栏河、官山河等。
全市现有塘坝、窖池及机电井70040处,其中塘坝17401座,窖池50350座,机电井2289眼(规模以上69眼,规模以下2220眼)。
提水工程:全市现有泵站278处,装机10118千瓦,流量44.92立方米/s。其中:中型1处,装机2492千瓦,流量33.88立方米/s;小(1)型26处,装机5163千瓦,流量7.45立方米/s;小(2)型251处,装机2463千瓦,流量3.59立方米/s;河湖取水型99处,水库取水型29处,其他150处。
灌区工程:全市共有中小型灌区42处,其中:10-30万亩灌区1处,5-10万亩灌区7处,1-5万亩灌区19处,0.2-1万亩灌区15处。全市现有灌溉面积90.29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89.28万亩,林地灌溉面积0.72万亩,园地灌溉面积0.29万亩。实际耕地灌溉面积80.52万亩。
河道堤防: 全市现有堤防633.07km,主要类型为河(江)堤防。其中:2级堤防7.12km,3级堤防74.06km,4级堤防178.66km,5级堤防343.53km,5级以下堤防29.7km。(来源:水利部堤防水闸管理信息数据库)
水电站:全市现有水电站292座,总装机353.1万千瓦。正常运行电站239座,装机304.03万千瓦。在建水电站10座(房县老渡口、瓦房坪二期等),装机45.56万千瓦。拟关停、拆除或已报废水电站43座,装机3.51万千瓦。
农村供水工程:全市现有农村供水工程5914处,覆盖人口263.12万人,设计供水规模54.1万吨/日。其中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含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1315处,覆盖人口255.64万人;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4599处,覆盖人口7.48万人。
“十三五”以来,在水利部等中央有关部委和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围绕防洪减灾、城乡供水、河库生态健康、移民后扶、水利监管、水安全等 6 个方面,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和发展工作,十堰的水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水利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民生水利逐步夯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展开,水利管理与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水利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为十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防洪减灾能力持续提升。“十三五”全市累计完成汉江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6个,治理河长157公里。全面完成了86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500座小型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新建3座中型水库。完成了竹山县邓家河等11条重点山洪沟治理,防洪标准提高至10年一遇。成功防御了2017年汉江秋汛、抵抗了2018-2019跨年局部重旱,有效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抗灾减灾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改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一手抓节水减污和总量控制,一手抓水质保护和生态建设。2020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44立方米;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0立方米,纳入省级考核的16个地表水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达标率100%。“十三五”我市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全市累计解决了127万人饮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34%。完成小农水项目16项,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1.21万亩。
(3)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2020年,37个国控、省控、市控地表水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符合Ⅰ—Ⅲ类断面有35个,占94.6%;Ⅳ类断面有2个,占5.4%。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水质达标率与2019年相比上升2.9%。丹江口水库、黄龙滩水库2座水库8个测点,水质均为Ⅱ类,水质为“优”。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35.15平方公里。
(4)移民安置持续稳定。“十三五”期间深化后续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巩固提高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水平,成片整村扶持,建立长效化帮扶机制,积极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5)水利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十堰市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初步形成了以降雨监测为主,水位监测、图像(视频)监测为补充的监测站网。现水雨情在线监测。总体来说,除各灌区尚未开展信息化管理,其余已初步建成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河湖长制监测系统和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
(6)水利改革持续深化。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完成了8个重点中型灌区农业水价成本核算,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权分配、成本核算、水价制定等后续工作筑牢水利基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全市“放管服”改革统一安排部署,将承担的涉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
(7)行业监管能力持续加强。一是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加快形成,推进了以碧水保卫战为主题的河湖整治工作,实施“迎春”“清流”“清四乱”等专项行动,解决了一大批影响河湖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全面铺开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二是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8)投资规模持续平稳。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完成各类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投资101.79亿元,其中,防洪减灾工程完成投资15.8亿元,水资源合理配置及高效利用完成投资77.92亿元,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工程完成投资8.07亿元。从投资来源分,中央投资26.45亿元,地方及社会投资75.34亿元。
“十三五”期间规划与完成投资汇总表
项目名称 | 规划总投资 | 完成投资 | |
一 | 防洪减灾工程 | 98.9928 | 15.8 |
1 | 汉江及主要支流与中小河流治理 | 53.33 | 11.8 |
2 | 城市防洪工程 | 10.73 | |
3 |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2.27 | 3.21 |
4 |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 10.01 | |
5 | 湖泊综合治理工程 | 19.52 | |
6 | 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 | 3.14 | 0.79 |
二 | 水资源合理配置及高效利用 | 324.736 | 77.92 |
1 | 农田水利建设(含维修养护) | 23.16 | 4.61 |
2 | 农村供水提质增效 | 24.24 | 14.56 |
3 | 水资源配置工程 | 214.52 | 2.0 |
4 | 水源和城市供水工程 | 41.12 | 9.05 |
5 | 水能资源开发工程 | 21.70 | 47.7 |
三 | 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工程 | 64.84 | 8.07 |
1 | 水源地保护与河湖水生态工程 | 18.23 | |
2 | 农村河道治理工程 | 8.53 | |
3 | 水土保持工程 | 32.50 | 5.04 |
4 | 水生态修复工程 | 16.38 | 3.03 |
5 | 生态文明创建 | 5.58 | |
四 | 行业能力建设 | 8.6539 | |
1 | 信息化体系建设 | 4.80 | |
2 | 基础设施建设及科研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 3.85 | |
五 | 课题研究 | 0.50 | |
总 计 | 497.72 | 101.79 |
“十三五”期间,水利改革也进入新时期,治水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薄弱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十堰新老水问题叠加,水利改革攻坚进入深水区。目前水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供水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水生态环境治理任务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移民后扶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水利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六是重点领域监管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发展机遇
1、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水安全保障赋予了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治水新思路赋予了当前水利建设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水利工作的行动指南。
2、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序衔接开启水安全保障新征程。中央提出,“要着力增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发展,国家“十四五”规划中确定的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生态工程要向这些地区倾斜”。提升水利保障能力是中央扶贫开发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十堰水利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3、实施省市重大战略,为实现十堰市水资源空间均衡及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带来了新要求。当前,十堰水资源不均衡已成为制约十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一核带动、两翼驱动、多点联动”战略给十堰水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以水定需、以水定城,合理配置水资源来协调不同区域发展是关键所在。
4、新冠疫情后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为疫后重振水利发展提供了新动能。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先后出台,帮助湖北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水利部提出全力支持湖北水利工程建设,助推湖北疫后重振水利工作。2020年8月,湖北省启动疫后重振“十大工程”,水利补短板包括防洪提升工程、骨干水源工程、灌排提升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等四类,我市纳入全省水利补短板项目库的项目估算总投资62.22亿元。
5、五中全会“水利十点”建议为水安全保障工作指明了新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将水利作为基础设施之首,实施国家水网,强化河湖长制等10点建议为十堰市水安全保障工作指明了新方向。
二、面临挑战
1、生态环保高标准严要求带来新挑战。十堰作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使命光荣,生态保护和加快发展的任务艰巨。平衡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道路需要进一步探索。
2、水利部门职能调整带来新挑战。随着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完成,防汛抗旱指挥、小型农田水利、水资源调查确权等职能的划转,水利部门职能进一步优化,以及“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基调的提出,对新时期水利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3、投融资改革对水利建设带来新挑战。水利工程投资总规模大,仅依赖财政投入不能满足水利建设的需求,必须要通过加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多渠道来筹措工程建设资金。重大水利工程一般具有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经营收益低等特点,如何挖潜扩大市场化融资规模的潜力和空间,面临的挑战不容小视。
4、重点领域改革步入深水区带来新挑战。河湖长制不断向纵深推进,水生态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繁重,水资源费征面临“费改税”局面,涉水管理工作涉及不同领域、部门和行业,任务繁重,现代化水治理体制机制亟待构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牢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围绕“一库净水永续北送”政治任务,强基固本补齐“水短板”,激发活力做强“水监管”,依托水源做美“水生态”,弘扬传承做活“水文化”,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保护和十堰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节水优先、科技引领。牢固树立全社会节水观念,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省、市实施方案,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在各领域、各地区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集约节约用水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农业节水力度。
2、生态为要、绿色发展。研究确定合理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建立健全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遵循自然规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城等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解决水灾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
3、两手发力、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推进农业水价、小微型水利工程、水利投融资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
4、因地制宜、系统治理。围绕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核心区”、“一库净水永续北送”定位和独特的区域水情特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汉江及其重要支流水源涵养与保护,明确不同区域发展定位和重点,围绕山水城市建设弘扬水文化,以水为名片,打造生态文明典范。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河湖健康、乡村美丽;水旱无忧、监管有力。具体目标:水旱灾害可防可控、城乡供水安全可靠;双控行动稳步加强、河湖生态明显改善;智慧水利初步建立、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目标体系
序号 | 目标领域 | 指 标 | 单位 | 十三五 | 2020年 | 十四五 | 备注 |
1 | 防洪抗旱减灾 | 中小河流防洪标准 | 洪水频率 | 10-20年一遇 | 10-20年一遇 | 10-30年一遇 | 预期性 |
2 | 山洪预警预报系统覆盖率 | % | 70% | 70% | 80% | 预期性 | |
3 | 城乡供水 | 用水总量 | 亿立方米 | ≤12.35 | 约束性 | ||
4 | 万元GDP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60 | 44 | 小于省定标准 | 约束性 | |
5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70 | 30 | 小于省定标准 | 约束性 | |
6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 | 94.6 | 达到省定标准 | 约束性 | |
7 | 新增供水能力 | 亿立方米 | / | / | 1.03 | 预期性 | |
8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80 | 84 | 95 | 预期性 | |
9 | 农村集中供水率 | % | 85 | 86 | 90 | 预期性 | |
10 | 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 | 万亩 | 7 | 7 | 25 | 预期性 | |
11 |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2 | 0.547 | 0.55 | 预期性 | ||
12 | 骨干工程完好率 | % | / | 50 | 90 | 预期性 | |
13 | 综合亩均灌溉定额 | 立方米/亩 | 420 | 450 | 440 | 约束性 | |
14 | 水生态修复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900 | 2435.15 | 2611.36 | 预期性 |
15 | 小水电所在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 | % | / | 10 | >95 | 约束性 | |
16 | 涉水事务监管 | 丹江口水库及主要河流岸线监管率 | % | / | ≥95 | 约束性 | |
17 | 灌区干支渠取水计量率 | % | / | [10] | 70 | 预期性 |
(一) 围绕“一江多水波平澜安”,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1、汉江及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按照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本着“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治水理念,综合运用护岸整治、崩岸治理、堤防加固、河道清淤疏浚等措施,有序推进汉江堤防加固重点工程二期(郧阳段)、汉江右岸治理(丹江口市城区段)、汉江库岸治理工程(郧西段)、堵河竹山段干流治理工程、堵河汇湾段治理工程、堵河流域黄龙段岸线综合整治项目等治理工程。
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结合新一轮洪涝灾害防御补短板工作,加快推进十堰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力求工程尽快开工建设。按照“系统治理”的治水方针,稳步推进泗河、神定河、滔河、芝河、县河、渣鱼河、霍河门古至秦口段等33条河流系统综合治理工程,维护河势稳定,提升河道蓄泄能力,提升区域防洪能力,保证河流两岸安全。十四五建成达标堤防158km,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达到10—30年一遇。
3、重点山洪沟治理。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推进县市区内土王河、左绞河、东溪、高桥沟、财神沟、莫家沟、观音沟、大里沟等重点山洪沟治理,以流域为单元,以关键部位为节点,通过工程措施提升防洪能力,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十四五”期间,完成所有已加固水库竣工验收,按规范规程要求开展大坝安全鉴定。继续推进谭家湾、滔河、汪家河、竹溪河、剑河等水库除险加固及扩建增容,消除存量隐患。加快水库信息化建设、配备库区雨量、出入库流量等自动监测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
5、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加快推进重点山洪灾害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小型水库动态监管系统平台等信息平台非工程措施建设,着力完善群防群测体系。到十四五末,山洪预警预报系统覆盖率达到95%。
6、墒情监测预报平台建设。在全市基本农田内建设墒情监测站点,建设旱情监测预报和预警系统。
(二) 聚焦“百库万塘供水无忧”,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1、重点水源工程。加快新建一批需求迫切、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型水库,着力提高干旱易发区、部分乡镇的水资源供给水平,加快形成大中小微并举、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重点推进郧阳区箩筐岩、十堰市朱家咀、张湾区聚仙庙、丹江口市盘道、红石岩沟、郧阳区左溪寺、郧西县灌沟、竹山县柳家河、房县堰河水库等20座水库。十四五期间增加蓄水9600万方。
2、重点引调水工程。重点实施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引江补汉工程输水总干线出口段(K189+226—K194+786)、竹溪鄂坪调水工程,解决区域缺水问题,缓解用水矛盾,增强水资源空间调配能力。
3、城乡供水保障提标升级。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小型为辅,分散补充”的思路,尽可能建大水厂、铺大管网,重点实施丹江口市六里坪二水厂供水工程、郧阳区南化水厂、城关第二水厂、长岭水厂、东河水厂,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房县军店集镇水厂。针对农村饮水水源不稳定、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的季节性缺水,新建竹山县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郧西县集镇水厂、竹溪县新胜水厂以及茅箭区茅塔乡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等工程。
4、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推进郧阳区滔河灌区、丹江口市堰湾灌区、竹山县中部灌区、竹溪县黑龙水库灌区、郧西县金钱河灌区、房县汪家河灌区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着力解决灌区配套设施不足、标准不高、计量设施欠缺等问题。加大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渠道防渗、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技术。到2025年,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4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
(三) 紧扣“一库净水永续北送”,维护河库生态健康
1、丹江口库区库滨带治理。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点水源区,承担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是湖北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主控节点。积极实施十堰丹江口水库库滨带生态治理及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使受损库区库岸、消落带及时修复,恢复库区多重生态功能。
2、重点河流生态治理与修复。对于神定河、泗河、犟河等城市纳污河流应在控源截污基础上,综合运用河道清淤、生物控制、物理降解、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积极实施张湾区犟河口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竹溪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努力改善河流水质。
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维,大力开展“十四五”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水利发展资金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探索。治理坡耕地149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11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71条。
4、农村水系综合治理。积极开展郧阳、郧西、丹江口市、竹山、竹溪、房县等农村河道清障与清淤疏浚;针对不同河流特点因地制宜实施生态化岸坡整治;集中连片推进农村水系连通;推进文化内涵传承与弘扬,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5、绿色小水电生态改造。积极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规划实施治理滔河、金钱河、马栏河等流域电站生态综合治理,以流域为单元开展电站改造、监测设施改造、集约自动化改造,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
6、水利风景区。深入挖掘具有十堰市特色的水文化,将水文化内涵与元素同水利工程建设有机结合,打造十堰市博大精深的水文化品牌,构建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水文化为核心,以汉水文化、园林水文化、滨水建筑文化、诗词文化及水休闲文化为特色的水文化体系。
依托现代化技术手段,建成水利信息基础感知体系,健全保障支撑环境,推动水利综合业务精细化管理,提升科学化决策调度管理水平,终形成“更透彻的感知、更快的互联互通、更科学的决策、更智能的管理”的智慧水利管理体系,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
从体制、机制、法治入手,围绕河库水域、水资源、水利工程、水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针对十堰市水利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水利监管由政府为主,向政府、社会多元共治转变,全力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水平。
十堰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估算总投资296.67亿元,包括:防洪抗旱减灾工程42.32亿元,供水保障工程123.73亿元,河库生态健康工程113.72亿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15亿元,智慧水利建设1.4亿元,课题研究0.5亿元等。“十四五”规划项目测算如下表:
项目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类别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建设期限 |
合计 | 2966700.00 | ||
一 | 防洪减灾工程 | 423190.00 | |
1--1 | 汉江及主要支流治理 | 171950.00 | 2021-2025年 |
1—2 | 中小河流综合治理 | 140290.00 | 2021-2025年 |
1—3 | 重点山洪沟灾害治理 | 28500.00 | 2021-2025年 |
1—4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49450.00 | 2021-2025年 |
1—5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 15000.00 | 2021-2025年 |
1—6 | 水库清淤 | 15000.00 | 2021-2025年 |
1—7 | 墒情监测平台建设 | 3000.00 | 2021-2025年 |
二 | 供水保障工程 | 1237340.00 | |
2—1 | 重点水源工程 | 259040.00 | 2021-2025年 |
2—2 | 引调水工程 | 531500.00 | 2021-2025年 |
2—3 |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368300.00 | 2021-2025年 |
2—4 |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 78500.00 | 2021-2025年 |
三 | 河库生态健康工程 | 1137170.00 | |
3—1 | 水生态治理修复 | 556000.00 | 2021-2025年 |
3—2 | 重点流域、区域水土保持治理 | 298200.00 | 2021-2025年 |
3—3 | 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230520.00 | 2021-2025年 |
3—4 | 绿色小水电工程 | 47450.00 | 2021-2025年 |
3—5 | 水利风景区建设 | 5000.00 | 2021-2025年 |
四 | 库区移民后期扶持 | 150000.00 | |
4—1 | 大中小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程 | 150000.00 | 2021-2025年 |
五 | 智慧水利建设 | 14000.00 | 2021-2025年 |
5—1 | 水利信息化建设 | 14000.00 | |
六 | 水安全发展与改革重大课题研究 | 5000.00 | 2021-2025年 |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水安全作为国民经济重要基础设施和关系生态环境改善、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严格落实防汛抗旱、供水保障、水土流失治理、水资源管理等专项方案的领导责任制,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规划编制和发展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2、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切实增加地方财政预算投入,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改革水利投融资体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参与水利建设,特别是有一定效益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发展生态水利、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节约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水利建设各方面的政策扶持。
3、深化前期工作。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强化前期工作审查审批,增加项目储备,不断提高前期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前端工作质量和深度。切实把强监管工作渗透结合到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深刻认识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形势,不断改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管理现状,顺利推进十堰市水安全保障工作。
4、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抓好防洪、节水、水资源保护、抗旱、水环境治理等领域水利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健全水利科技推广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完善水利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和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按照“智慧水利”建设要求,加快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利人才战略,完善水利人才资源开发和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建立一支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水利人才队伍。
5、注重实施效果。强化“十四五”规划在涉水事务管理中的指导、约束作用,进一步统筹编制好其他水利专项规划,逐步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面、层级配套、目标明确的水利发展5年规划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充分发挥评估指标在规划实施中的导向作用,总结经验教训,适时调整、稳步推进,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生产生活对水的需求。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保证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