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2、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3、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4、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5、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6、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展水利规费征管工作;7、承担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工作;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水政监察支队与市水利规费征收管理处、市河道采砂管理处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支队核定编制数11人,2022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0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本单位预算收入233.87万元,比2022年246.54万元减少5.14%,下降原因:本年度调整了水政执法项目经费。预算支出233.87万元,比2022年246.54万元减少5.14%,下降原因:本年度调整了水政执法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3.87万元,比2022年246.54万元减少5.14%,下降原因:本年度调整了水政执法项目经费。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3.87万元,比2022年246.54万元减少5.14%,下降原因:本年度调整了水政执法项目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87万元,比2022年246.54万元减少5.14%,下降原因:本年度调整了水政执法项目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60万元,比2022年0.80万元下降25%,下降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尽力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2.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60万元,比2022年0.80万元下降25%,下降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尽力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3.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总额24.91万元,具体预算明细:办公费5.27万元,印刷费0.40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培训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1.58万元,福利费1.98万元,其他交通费8.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9万元。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24.17万元增长3.06%。增长原因:2023年本单位人员职级晋升,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比2022年预算3.5万元下降85.71%。下降原因:2023年,保持继续过紧日子的要求,非必要不采购固定资产,单位无工程建设。
1. 2023年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
2. 2023年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 2023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2年底占用公务用车0辆,无房产及其他大型专用设备。本单位与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同一栋办公楼办公,办公用房产权属市水利和湖泊局所有。预计本单位2023年国有资产无增减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个,其中:本级项目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用于基本支出中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
5.“三公”经费支出: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支出。
6.水政执法经费:指本单位水政执法专项项目项目经费,用于水行政执法督办、检查,水事案件查处;河道采砂监督管理,非法采砂查处;水利规费征收核定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表(excel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