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单位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为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贯彻执行“开发性”移民工作方针,因地制宜地引导库区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库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环境,发展多种经营生产,提高移民的自身发展能力。
3、依据国家水库移民法规、政策,负责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负责相关移民安稳发展工作;负责处理相关移民遗留问题;配合开展库区地质灾害治理。
4、负责全市地方水利水电开发工程移民工作。参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报告编制的协调、指导和项目业主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的相关前期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审批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大纲、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指导、协调工程建设业主和地方政府做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做好政策保障工作,负责移民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拟订、编报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检查监督项目实施的效果。做好丹江口、黄龙滩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工作。
6、加强国家决算内移民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强化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制度,提高移民经费投资效益;研究制定移民工作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计划、资金的监督管理;督办移民项目工作进度、项目质量、资金拨付等工作;协助开展移民工程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移民工作稽查和资金审计,督促整改落实。
7、负责移民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移民系统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小水库移民扶持工作,积极争取移民优惠政策和移民项目,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合开展库区移民对口支援与协作,促进库区、安置区的科学发展。
8、加强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做好移民的来信来访调处,确保库区安置区的和谐稳定。
9、指导县(市、区)的移民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政办发【2010】140号文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全市地方水电开发移民安置、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以及争取移民优惠政策和移民项目与对口帮扶等项工作。市移民局机构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科、信访科、移民后期扶持科、移民就业培训科、南水北调移民科、地方水电移民安置科、移民稽查科、离退休干部科等职能科室,移民科技培训中心属自收自支二级单位。2020年底实有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机关在职职工27人,退休职工23人。
第二部分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总计816.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2万元,2020年本年收入813.23万元),支出总计816.05万元,年底无结余。
二、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合计81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2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4.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9%;年初结转结余2.8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35%。
三、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合计816.05万元(含上年结余结转支出),本年无结余。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6.0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5.1%。基本支出758.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9.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9.45万元);项目支出1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9%。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3.23万元,支出816.05万元。与2020年初预算716.12万元相比,当年收入超预算97.11万元,超出13.56%,超预算资金为人员经费,主要原因是在编制预算时,当年的综合目标等考核没有结果,预算没有全额计列,年底财政对目标考核等奖励性补贴进行了追加。与2019年当年收入807.3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5万元,增加0.72%,与上年基本持平;支出与2019年支出862.9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94万元,减少5.44%。减少原因是2019年将中央转移支付58.43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05万元(含上年结转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45万元,项目支出1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万元,占总支出的1.35%;卫生健康支出36.6万元,占总支出的4.72%;农林水支出686.82万元,占总支出的88.5%;住房保障(类)支出42.13万元,占总支出的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6.12万元,支出决算为776.05万元(包含上年结转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1%。超预算的主要原因:在编制预算时,当年的综合目标等考核没有结果,预算没有全额计列,年底财政对目标考核等奖励性补贴进行了追加;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其中:
1、农林水支出预算566.18万元,决算支出68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1%。用于我单位的各项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和预算项目支出,超预算的主要原因:在编制预算时,当年的综合目标等考核没有结果,预算没有全额计列,年底财政对目标考核等奖励性补贴进行了追加;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支出10.5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目标考核奖。编制预算时没有列支此项支出,是因为在编制预算时,当年的综合目标考核没有结果,预算没有全额计列,年底财政对目标考核奖励性补贴进行了追加。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81万元,决算支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公务员定额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2.13万元,决算支出4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4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40万元,用于黄龙滩伤残民工补助资金)。
七、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3.69万元,比年初预算的6.97万元减少3.28万元,减少47.06%。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践行勤廉节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35万元减少0.1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1.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62万元减少3.18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践行勤廉节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25批次185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6.59万元增加22.86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了疫情防控、创文验收、脱贫攻坚、单位搬迁等专项工作,导致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中:办公费18.6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1.33万元;邮电费4.19万元;物业管理费0.62万元;差旅费14.17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租赁费0.74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招待费0.57万元;劳务费4.18万元;委托业务费3.45万元;工会经费14.13万元;福利费5.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2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台,为应急保障用车。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