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达到历史新高

日期: 2019-11-28 10:53:00
农村水利水电科
来源:

 

践行初心使命    保障饮水安全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达到历史新高

 

保障饮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需要,是基础性、普惠性很强的民生工程,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饮水安全保障问题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最牵挂的事之一,更是十堰水利人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实践。十堰水利人数十年如一日,锲而不舍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巨大成效。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我市按照“能集中不分散、能延伸不新建、能自流不提水”的总体思路,突出“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的建设理念,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短板问题。全市共有农村人口265万人,农村规模供水工程1135处,设计日供水规模52.69m³,覆盖供水人口254万人,自来水入户234万人;分散供水工程6356处,覆盖供水人口11万人。农村人口人均日供水量标准达到80升以上,淋浴器、洗衣机、冲水马桶进入寻常百姓家庭,广大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除了持续时间较长的极端干旱年份,正常年景下群众吃水已不存在困难,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达到历史新高。

二、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全市9个县市区,有7个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县级专管机构(张湾、武当山未设立),有8个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体、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运行管理单位管理“三个责任”并在网上公示,有9个向社会公开了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各县市区均建立县级应急供水预案,共有农村供水从业人员1253人。探索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组织对农村供水实行统一管理,郧阳区形成了一套“专管加群管”的运行模式,30处日供水500吨以上规模的工程由区茂源农村供水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单村供水工程由村、组管理,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人合伙进行管理,各工程管护主体明确,运行良好。房县批复成立农村供水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遴选确定了清溪维修养护劳务公司对国有管理的30处水厂进行代管,并计划对个人租赁经营的27处水厂到期后收回管理。

三、谋划长远强化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及早谋划“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坚持“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的规划理念,推进城镇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全面提高“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抓好“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三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水费收缴政策,制定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方案,依法定价、合理收费、适当补贴,实现工程持久良性运行。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既不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增强农户节约用水意识,引导农户逐步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吃水窖水的习惯,多用自来水,自觉缴纳水费,促进节约用水,指导农户管好自己负责维修养护的入户管道、水龙头、闸阀、水表等设施,管护好水井、水窖等分散供水工程水源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编辑: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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