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管护责任书“两证一书”制度,累计颁发权属证书125382份;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模式,发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18家,聘请水管员2000余名,签订管护协议书79972份;全面完成基层水利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共核定基层水利管理站80个,核定编制227人。
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配套建设量水设施552处,出台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制定核准水费价格;落实重点中型灌区人员支出经费905万元、工程维修养护经费706万元,有力保障灌区正常运行;开展重点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灌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对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全面落实整改。
三是积极推进用水者协会建设。在民政部门注册共成立47个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涉及7个县市区65个乡镇,其中中型灌区范围内有23个,小型灌区范围内有24个,控制灌溉面积近30万亩。通过乡镇水利站和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运行管理,使灌溉用水在时间上、空间上有合理的分配,实行“一张单子”放水,“一把尺子”量水,“一支队伍“管护,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