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省生态环境厅驻鄂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污染防治进行重点督办。5月25日下午,在市水利和湖泊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了省生态环境厅驻鄂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重点督察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员会。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鲁斌主持,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冯安龙出席了会议,参加动员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驻鄂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督察整改办主任、污染攻坚办负责人;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
余荣江同志汇报了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2020年工作部署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夏涛同志通报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和湖泊保护专项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冯安龙就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打赢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相关意见。
冯安龙专员充分肯定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市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从思想和行动上进一步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冯安龙专员要求,市水利和湖泊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梳理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要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加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速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严格规范采砂作业等方面落实措施、分解责任,切实打好十堰碧水保卫战。
会后,市水利和湖泊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荣江同志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充分领会此次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成立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小水电清理整顿、水土保持、河道采砂、“两河”治理攻坚四个工作专班,开展四大行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驻鄂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此次生态环境监察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