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推进“河长制” 当好“守井人”

日期: 2020-06-15 14:55:12
竹溪县河湖长办
来源: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近年来,竹溪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当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守井人”,通过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各级河长职责落实落细落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格局正逐步形成。同时,河长制工作也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201911月,在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会上,竹溪县作典型交流发言;在2019年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竹溪县排名第一;今年4月,全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现场会在竹溪县召开。

在“志”上下功夫,提升“管河”站位。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领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坚持依法开发,合理利用;坚持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陆共治,立志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积极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引领全县健康美丽生态河湖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制”上下功夫,压实“巡河”责任。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县委常委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出台《示范建设行动方案》,强力推进。一是精准管理,巡好“最后一公里”。全县设置各级河长447名,设立河长公示牌455块,实现了三级河长全覆盖,各级河长年度巡河17124次,人均巡河38.3次。二是智慧管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多次将河湖长制工作列入例题研究,定期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全县各责任主体协同作战,形成共管共治共享。三是常态管理,实行问题常态化督查。制定了《竹溪县河长制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纳入县委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提升实效化、精细化水平。

在“知”上下功夫,营造“理河”氛围。一是知责明责履责。为促进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按照“守水有责,安水有民”的思路,整合全县各部门职能职责,构建权责清晰、高效统一的管理模式。二是扩大公众参与。通过设置宣传专栏、标识、标牌,开展形式多样的爱河护河活动,使治河成为一种共识,形成“人人都是河长”工作局面。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定期巡、专人管和引导大众参与治理监督等形式,基本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内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要求。

在“智”上下功夫,创新“护河”举措。对划界确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做到“五个确保”。一是在机制上确保。组建了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全新部署,统筹安排。二是在技术上确保。通过委托经验丰富的技术单位对划界确权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划界确权更加科学精准。三是在资金上确保。县财政安排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如期开展。四是在时间上确保。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思路,首先完成市级河长领责的3条河流和2座重点水利工程的划界和确权,20197月初在全省率先颁发了所有权证书。对县级、乡镇级河长领责的主要河流以及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在201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五是在程序上确保。所有开展划界确权的项目,要经过技术方案、审计、财政、县政府审批、组织公开招投标等程序。同时,严把验收关,确保质量和程序上的合法合规。

在“治”上下功夫,实现“清河”目标。坚持综合施策、水陆共治,开展了“迎春行动”“清流行动”“清四乱”等系列专项行动,水利、环保、公安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专班,严查各类违法行为,保护河流生态安全。从严控。全县共设置国、省、县监控断面10个,实现全覆盖。从严管。县环保、住建、水利等部门适时根据监测结果联合应对。同时,制定下发了专项方案,将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进行管护,进一步打通治水护水“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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