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丹江口市全面推行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工作

日期: 2019-09-09 15:24:00
程勇 王俊
来源:

9月5日,丹江口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向各镇(办、处、区),市直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印发《关于在小微水体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这意味着丹江口市全面推行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工作正式启动。

小微水体河湖长制覆盖范围为:有汇水、输水、排水、蓄水功能,有一定水面面积,有持续存在状态的堰塘、水池、支沟等小微水体。

全面推行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工作以党政领责社会担责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点面结合广泛覆盖量力而行有序治理基本原则,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个阶段是完善基础工作,2019年9月底前,摸清全市小微水体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第二阶段是在2019年底前,建立河湖长制体系,建成小微水体河湖长制体系,明确小微水体“一长两员”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进问题整治,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完成6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建立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长效管护机制;2021年底前,小微水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目标。

责任编辑: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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