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市水库管理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4年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全市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全面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人职责告知、履职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各类责任人有名有实,有能有为,切实保障水库持续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原责任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须及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更新。
联系人:刘汉东;电话:0719-8116320。
附件:2024年十堰市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下方下载)